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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选拔简章公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8-04-04 20:47:27

现在大多高校的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都已经公布,高考生在备考自主招生的时候要认真参考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这样才能明白自主招生的相关内容,下面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这篇内容,希望高考生能够认真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或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6.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者。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70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近专业(类)详见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情况微调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3月31日23: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写完整,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详细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详细情况等。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材料中含有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将论文的word版和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面的电子扫描件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800-1000字)。

学生报名时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以上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学生如确有出版书籍原件等证明材料无法完整上传,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于2018年4月4日前将补充证明材料(注明学生姓名、报名号及选择的考核组别)邮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0592-2188888。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自主招生补充证明材料”),所寄补充证明材料均不退还。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

(1)选择考核组别。考生在申请时需填报具体申请的考核组别(全国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人文学科相关特长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人文组考核,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和与外文学科相关特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外文组考核,其他学科特长考生则根据自身学科特长选择具体的考核组别)。我校将按照考核组别进行材料初审和学科特长考核。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在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表中最多选报3个招生大类(专业),每个招生大类(专业)有专业志愿顺序,其中两个必须为考核组别相关相近的招生大类(专业)。

四、审核办法

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申请的考核组别,以及招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全面衡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对于考生提供的论文、专利等,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材料审核环节进行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

考生可于4月30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我校考试中心网上进行缴费,标准: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具体缴费时间将在确定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后公布。

五、考核办法

我校考核含学科特长考核和体质测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9日下午2:30-5:00。对于江苏、海南6月9日下午仍进行高考的省份,现场确认时间截止6月10日上午10:00。学生初审合格来校参加考核时需提交完整纸质报名材料。

考核时间:6月10日。

2.学科特长考核:我校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参加考核名单和参加考核组别。考核方式为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考核前不必特别准备。考生参加外文组考核时需用英语作答,其他考核组均用汉语作答。学科特长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中涉及的专利、论文,我校将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3.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270分为优秀。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

4.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录取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自主招生考核情况,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入选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左右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我校招生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名单。

1.资格确定

我校根据来校考核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结合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划定各考核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达到所在组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可获得资格。

考核成绩在各考核组别确定资格人数前15%者可获得A类资格,其他确定资格考生可获得B类资格。

2.入选专业确定

为了便于考生入学后更好发挥自身学科特长优势,学校鼓励考生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填报与学科特长相关相近大类(专业)。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考生大类(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考生入选大类(专业)。

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处于各考核组别最终确定资格人数前5%的考生,原则上入选第一志愿大类(专业)。

3.录取要求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大类(专业)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大类(专业)。

(3)考生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成绩优秀且获得我校自主招生B类资格者,在享受自主招生B类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给予3分优惠(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①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②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③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④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

2.我校以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专家遴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或专家参加材料审核和特长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4.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5.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八、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4.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厦门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公布这篇内容大家已经阅读过了,学大教育网将为大家带来更多高校的2018年自主招生招生简章,希望大家能够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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